关于拟予杨超硕士研究生的退学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2021-01-1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培养环节活动或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等相关规定,将予以退学处理。

武汉科技大学拟对硕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由于难于联系到学生本人,无法直接送达本通知,特予公告送达以上拟处理意见。名单如下:

学号:201609703105姓名:杨超


如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辩或者进行口头陈述和申辩。

申辩联系邮箱:55580575@qq.com

申辩地点:生科院教十楼学院办公室


 武汉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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