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2021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10-2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2021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武科大研发〔2021103号)文件以及相关通知精神,现启动生科院2021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工作。为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同存、王  婧

副组长:周  俊、罗  刚

组  员:邓文生、周经姣、姚  凯、顾潮江、许  娜、廖兴华、黎  萍、

李  显

秘  书:徐红薇

二、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选拔。

三、选拔对象

普通全日制四年制2019级本科生。

四、学生选拔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425分;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2.具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者,或获得软件著作权者。

五、选拔程序

(一)学院制定实施细则,在学院主页上向学生公布;

()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并交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将选拔确定的名单在学院主页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将选拔确定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

() 教务处将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则确定其为“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

六、选拔时间安排

序号

内容

截止日期

1

各学院成立“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111

2

学生提交申请

113

3

各学院将初选名单在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3

118

4

各学院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教务处

1110

5

教务处审核学院上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初选者名单、成绩及相关材料,并在网上公示

1115

七、其他说明

1、入选“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

2“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行淘汰机制,进入该计划的同学应加强学业,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学校将于20229月开展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第二阶段。


附件:《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


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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